今年以來,池州市工商質監局通過嚴把“四關”,較好地履行了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工作職責。
一是嚴把履行“雙告知”市場準入關。積極推動環保產業發展,為環保產業企業提供登記便利;加強高能耗、高污染行業企業協同監管,對于新增企業,屬于鋼鐵、煤炭、玻璃、水泥、造紙等高耗能、高污染的行業的,通過公共信息協同監管共享平臺及時告知相關部門市場主體涉及環保登記信息1416條。
二是嚴把成品油市場規范管理關。會同商務、環保等部門共同開展停止銷售低于國V標準車用汽油、車用柴油相關工作;嚴格規范成品油市場流通秩序,以城鄉結合部、主要交通干線、成品油批發零售企業集中地、水上及農村邊遠地區等為重點,開展成品油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銷售不合格油品、非法銷售油品等違法行為;協同交通、經信部門推進主要內河港口更換船用低硫油工作。目前抽查成品油質量20組,立案查處非法銷售油品等違法案件2件。
三是嚴把煤炭銷售治理關。加強生產銷售領域煤炭質量日常監管,通過隨機抽查、重點檢查、投訴舉報、媒體反映等多種途徑發現案件線索,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嚴厲查處銷售假冒偽劣煤炭、無營業執照經營散煤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止銷售、使用煤炭及煤炭制品等高污染燃料行為。
四是嚴把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關。強化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全面公示環保企業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依法將環保部門提供的失信“黑名單”信息納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聯合環保、經信等部門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跨部門“雙隨機”抽查,開展污染行業企業定向抽查,檢查結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及時將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息推送給環保等部門,推動環保領域聯合懲戒,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