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來安縣政務中心市場監管局窗口以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為契機,對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實行簡易注銷,加速釋放名稱和住所資源,有效解決市場主體“退出難”。截至目前,已有141戶企業按照簡易程序退出市場,市場主體退出成本降低了63.6%以上,節省各項費用14.3萬元。
該局登記窗口積極借鑒先行試點地區的經驗做法和政策舉措,加強與省工商局的溝通銜接,根據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的特點和需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為確保簡易注銷改革不免除企業依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免除股東或投資人依法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嚴格執行簡易注銷條件和范圍。申請前,申請人須書面承諾保證有關資料真實有效,不免除依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公示期間,有異議的不予登記,且企業不得再次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做出準予登記決定后,如有投訴舉報經查證屬實的,登記機關可依法撤銷注銷登記,在恢復企業主體資格的同時將該企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按照常規登記程序,企業注銷流程包括清算組備案登記、報紙刊登清算公告、注銷登記3個環節。實行簡易注銷程序后,注銷流程從3個減少為1個,清算組備案和企業注銷的程序得以合并,企業可以一次性辦理注銷登記。按照常規登記條件,需要提交11項申請材料。實行簡易注銷程序后,通過合并重復提交的證明材料,只需提交注銷登記申請書、全體出資人承諾書等4項申請材料,提交材料減少63.6%。
改革前,企業注銷耗時長,短則2個月,長則一年左右,辦理流程也較為繁瑣;實施簡易注銷,企業可直接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布注銷公告,簡化了提交材料、注銷程序等環節,順利的話一個多月就能全部辦完。讓真正有需求、債務關系清晰的企業能夠快捷便利地退市,有效提升了市場退出效率,提高了社會資源利用效率,降低了市場主體退出成本,對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持續激發市場活力、釋放改革紅利具有重要意義。